(一)推動農村生產生活電氣化
堅持政府主導、電網支撐、各方參與,推動提升農村電氣化水平。在糧食主產區、特色農產品優勢區,推動農產品加工包裝、倉儲保鮮、冷鏈物流等全產業鏈電能替代。支持地方開展新能源汽車和家電下鄉,推廣普及節能家電,經濟發達地區的電網企業合理確定鄉鎮供電配置標準,滿足農戶使用新型家電設備的要求。
(二)繼續實施農村供暖清潔替代
大力推廣太陽能、風能供暖。利用農房屋頂、院落空地和具備條件的易地搬遷安置住房屋頂發展太陽能供熱。在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地區的農村,整縣域開展“風光+蓄熱電鍋爐”等集中供暖。在青海、西藏、內蒙古等農牧區,采用離網型光伏發電+蓄電池供電,利用戶用蓄熱電暖氣供暖。積推動生物質能清潔供暖。合理發展以農林生物質、生物質成型燃料等為主的生物質鍋爐供暖,因地制宜推廣生物質熱解氣等集中供暖,鼓勵采用大中型鍋爐,在鄉村、城鎮等人口聚集區進行集中供暖。在大氣污染防治非重點地區鄉村,因地制宜推廣戶用成型燃料+清潔爐具供暖模式。因地制宜推進地熱能供暖。在地熱資源豐富、面積較大的鄉鎮,優先開展地熱能集中供暖。利用地源熱泵,加快推廣淺層地溫能和中深層地熱資源開發利用,打造地熱能開發利用示范區。
(三)引導農村居民綠色出行
引導充電業務運營商、新能源汽車企業在大型村鎮、易地搬遷集中安置區、旅游景區、公共停車場等區域建設充換電站,優先推進縣域內公務用車、公交車、出租車使用電動車,推廣新能源汽車在旅游景區和特色小鎮的應用。探索建立車樁站聯動、信息共享、智慧調度的智能車聯網平臺,推動新能源汽車成為農村微電網的重要組成部分。